案件摘要
針對內湖區大湖里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決議照案通過,但附帶修正條件,包含將建築基地面臨道路的面寬規定由25公尺放寬為16公尺,並配合重劃範圍修正事業及財務計畫。
附帶條件
除說明書貳、檢討計畫內容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一)2...惟建築基地面臨三〇公尺計畫道路之面寬未達廿五公尺者...其「廿五」公尺應改為「十六」公尺,及附件二、事業及財務計畫表應配合重劃範圍酌予修正外,其餘照案通過。
針對內湖區大湖里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決議照案通過,但附帶修正條件,包含將建築基地面臨道路的面寬規定由25公尺放寬為16公尺,並配合重劃範圍修正事業及財務計畫。
除說明書貳、檢討計畫內容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一)2...惟建築基地面臨三〇公尺計畫道路之面寬未達廿五公尺者...其「廿五」公尺應改為「十六」公尺,及附件二、事業及財務計畫表應配合重劃範圍酌予修正外,其餘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