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為瑠公圳、建國南路等路段所圍地區之細部計畫通盤檢討。主要爭議點為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會議決議修正建築基地面臨40公尺計畫道路的容積率計算原則,其餘部分則照案通過。
說明書貳、檢討計畫內容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一)1.惟建築基地面臨四〇公尺計畫道路之面寬未達廿五公尺者,其中「未達廿五公尺者」應改為「應在十六公尺以上為原則,否則其容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