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變更北投區竹子湖段306、308-4地號等保護區土地為「自來水用地」。決議通過,但要求須進行生態景觀評估,避免破壞天然環境。
為避免破壞該地區天然生態景觀,請自來水事業處邀同有關生態景觀專家及中央有關主管機關對該工程計畫作進一步之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