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通盤檢討新北投車站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決議修正第三種住宅區容積率計算規定,以求公允,其餘部分照案通過,並對公民陳情意見做出裁決。
附帶條件
本案除說明書貳、二—(一)—(2)「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第三種住宅區放寬容積率有關規定中……惟建築基地面臨……之面寬『未達廿五公尺者』應修正為『應在十六公尺以上為原則,否則』其容積率……」以資公允外,其餘照案通過。
通盤檢討新北投車站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決議修正第三種住宅區容積率計算規定,以求公允,其餘部分照案通過,並對公民陳情意見做出裁決。
本案除說明書貳、二—(一)—(2)「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第三種住宅區放寬容積率有關規定中……惟建築基地面臨……之面寬『未達廿五公尺者』應修正為『應在十六公尺以上為原則,否則』其容積率……」以資公允外,其餘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