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為修訂台北市除保護區、農業區外之土地使用分區通盤檢討。會議中針對公民團體建議之住變商案件提出審議原則,但因時間不足,全案未審議完畢,保留至下次會議續審。
請作業單位參照四項原則研辦:(一)商業區檢討應配合都會區發展需求;(二)應劃設不同層級商業區並充實公設;(三)交通運輸系統應與土地使用計畫配合;(四)應依地區特色劃設專用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