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依內政部意見,恢復瑠公圳周邊地區細部計畫之原計畫內容。原擬由市場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以及由住宅區、商業區變更為市場用地之部分,均恢復為原計畫,以配合機關眷舍遷建。
同意照內政部核復意見恢復原計畫,並請作業單位詳述理由依法向內政部申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