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計畫將北投區第十七號道路以東的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並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委員會決議修正計畫說明書中關於開發方式的文字後,照案通過。
說明書中關於開發方式的文字「並依實施區段征收改進要點辦理開發」應修改為「並依區段征收方式辦理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