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原則同意將長安西路、忠孝東路、中山南路及羅斯福路等多處現由政府機關使用之學校預定地,變更為機關用地,以符合使用現況。全案尚待與中央單位協調後,再依法定程序辦理。
尚應俟市長兼主任委員偕同馬委員鎮方、蜊委員鳳崗等與中央有關單位協調決定後,再正式依法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