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國宅興建計畫並健全都市發展,計畫將北投區百齡五路附近的一處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開發方式將採區段征收,但須俟征收完成後方可建築。
1. 計畫內容應詳予補充。2. 變更理由應更周全,顧及都市計畫整體規劃及均衡發展原則。3. 開發方式應修正為「應俟依法實施區段征收完成後,始得准許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