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變更內湖區部分公園用地為私立德明商專用地,限定僅供運動場及校園使用,不得興建校舍。此變更附帶條件,要求校方提供公證保證書並開放民眾使用。
原計畫公園用地修訂為私立德明商業專科學校用地部分,僅供該校作為運動場及校園使用,不移作校舍建築,並責由該校提出經法院公證之保證書,同意開放供民眾遊憩使用及提出民國五十四年間購入土地之證明文件存案備查,如該校不同意,則仍維持原計畫不予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