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此案為民族東路、松江路、民生東路、新生北路所圍地區的第二次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會議決議修正計畫說明書中關於面臨松江路建築應退縮3.64公尺的文字,使其規定更為明確。
本案計畫說明書貳—七—(一)曰、本計畫區面臨松江路…之住宅區於申請建築時,應留設三‧六四公尺之騎樓或退縮留設無遮簷人行道…。其中「退縮留設」之下應補植「三‧六四公尺」,以資劃一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