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擬訂內湖輕工業區附近地區細部計畫與修訂主要計畫,內容包含新設機關、市場、停車場等用地,並對其使用方式提出具體規範。委員會決議修正後通過。
新設機關用地應詳述社福設施;停車場與市場用地應混合使用並明訂樓層用途;機關用地內應規劃消防用地;部分民眾陳情案於市地重劃時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