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研議「家庭及辦公用電氣器具製造修配業」納入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分類。決議依公害程度不同,將「製造業」納入第四十組,而「修配業」則納入第三十九組,以利管理。
家庭及辦公用電氣器具製造業同意納入第五條第四十組;該等電氣器具修配業同意納入第五條第卅九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