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變更南港區四分溪及大坑溪沿岸的部分保護區、綠地、住宅區、公園、農業區等土地為河道及護坡用地,以利河川整治。本案修正後通過。
一、本案擬變更地區有多處,擬請作業單位詳予編號列表說明,以資明確。二、計畫說明書詳細說明一——(一)第1點其中所述「該工程上游OK+220」乙節,計畫圖上並無標示,請加以補繪,期使圖、說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