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變更中山區德惠段部分公園及機關用地為體育場用地,另變更部分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此案旨在提供體育設施所需空間並改善交通路網,經會議決議修正案名及圖說後通過。
附帶條件
一、案名請修正為:「擬變更本市中山區德惠段一小段一九五等地號土地原計畫公園用地及機關用地為體育場用地暨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案」。二、計畫說明書中關於195-1及195-3地號土地所屬地段漏載,請加以補正。
變更中山區德惠段部分公園及機關用地為體育場用地,另變更部分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此案旨在提供體育設施所需空間並改善交通路網,經會議決議修正案名及圖說後通過。
一、案名請修正為:「擬變更本市中山區德惠段一小段一九五等地號土地原計畫公園用地及機關用地為體育場用地暨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案」。二、計畫說明書中關於195-1及195-3地號土地所屬地段漏載,請加以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