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修正「山坡地開發建築要點」條文,內容包含名稱修正、條文附註、文字修改,並要求工務局針對既有計畫中不符新要點者,依法定程序辦理變更,以統一法規適用。
附帶條件
1. 名稱修正為「台北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內山坡地開發建築要點」。 2. 第三點第四項應加附註:「作業單位應就山坡地街廓之劃設,訂定適當標準,以資遵循。」。 3. 第五點第一項「應加強」修改為「應作」。 4. 請工務局就已公布實施之細部計畫案中,凡附有與本次修正不同之要點者,應全部將案名一一列出,併同本次修正之要點依法定程序辦理。
修正「山坡地開發建築要點」條文,內容包含名稱修正、條文附註、文字修改,並要求工務局針對既有計畫中不符新要點者,依法定程序辦理變更,以統一法規適用。
1. 名稱修正為「台北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內山坡地開發建築要點」。 2. 第三點第四項應加附註:「作業單位應就山坡地街廓之劃設,訂定適當標準,以資遵循。」。 3. 第五點第一項「應加強」修改為「應作」。 4. 請工務局就已公布實施之細部計畫案中,凡附有與本次修正不同之要點者,應全部將案名一一列出,併同本次修正之要點依法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