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針對北市核心區塊進行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內容涵蓋住宅區變更為機關用地、公園綠地變更為道路等,以應地區發展。
1. 編號2變更住宅區為機關用地(區民活動中心)案因不符技術規則應予刪除。 2. 計畫說明書中關於舊計畫漏載、土地使用現況錯誤、變更理由與事實不符等三點,應查明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