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為萬芳路、木柵路等路段所圍地區的第二次通盤檢討。會議決議修正通過,主要附帶條件為將計畫內變電所用地的建蔽率修正為不得超過40%,並要求作業單位補正計畫書圖不符規定之處。
變電所用地之建蔽率請修正為不得超過40%。計畫書、圖製作部分不符規定,請查明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