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針對台北市零星工業區內的工廠,通過放寬其生產項目變更範圍,允許申請變更為公害最輕微及較輕微之工業類別,但申請時需檢附公害防治計畫書等文件,由主管機關會同環保單位審查。
1. 變更範圍限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五條第38組及第39組公害輕微之工業。 2. 申請時應檢送公害防治計畫書、設廠計畫及製造流程等,由主管機關會同環保單位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