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捷運木柵線興建,針對變更為交通用地的部分土地辦理禁建。經討論後,禁建範圍縮小至必要的車站用地,期限縮短為一年。
禁建範圍縮小至必要之車站用地,不含施工用地;已為公設用地者不需辦理;禁建時間縮短為一年;各站禁建範圍依會議決議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