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案修正通過

變更台北市南港區、木柵區、大安區部分土地為高速公路用地計畫案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20/7/23主要計畫變更南港區、木柵區、大安區
臺北市木柵區頭廷段一小段22地號臺北市木柵區頭廷段一小段23地號臺北市木柵區頭廷段一小段24地號臺北市木柵區頭廷段一小段39地號臺北市木柵區頭廷段一小段41地號+11 筆
案件摘要

為興建北部第二高速公路,計畫變更南港、木柵、大安三區內的部分住宅區、學校、公園等土地使用分區為高速公路用地,總面積約212公頃。

附帶條件

1. 幹線、道路邊坡、排水溝用地以外土地不得變更。 2. 施工用地不予變更,請市府工務局詳予查察明確範圍。 3. 請工務局都市計畫處研究評估本案沿線之土地利用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