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申請將景美區興安段原「師範專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以供興建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及警察局訓練中心。計畫範圍涉及部分國防部軍事用地,需與軍方協調使用方式。
軍方使用之三筆土地同意標明為機關用地(供軍事機關使用),另五筆未使用土地亦變更為機關用地(供市府機關使用)。另因本案位處山坡地,請教育局審慎考量其地質、地形是否適合興建青少年育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