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本案為原唐榮鐵工廠舊址(威京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計畫,將原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採多目標、多元化開發原則。計畫內容包含國際購物中心、觀光旅館、辦公大樓等,並限制六項使用,同時要求捐贈30%土地作為公園廣場。
附帶條件
案名訂正為「『修訂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保護區、農業區除外)計畫(通盤檢討)案』內有關八德路四段、東寧路、縱貫鐵路、八德路四段一〇六巷所圍地區(原唐榮鐵工廠)土地使用計畫案」。
本案為原唐榮鐵工廠舊址(威京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計畫,將原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採多目標、多元化開發原則。計畫內容包含國際購物中心、觀光旅館、辦公大樓等,並限制六項使用,同時要求捐贈30%土地作為公園廣場。
案名訂正為「『修訂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保護區、農業區除外)計畫(通盤檢討)案』內有關八德路四段、東寧路、縱貫鐵路、八德路四段一〇六巷所圍地區(原唐榮鐵工廠)土地使用計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