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為北投17號道路旁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後的細部計畫,計畫面積16.58公頃,將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因涉及開發強度(住二或住三)、公設比例與地主權益,引發廣泛討論,委員會決議再行審慎研究。
無附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