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研議將北投區第十七號道路以東之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經討論人口密度、公共設施與都市發展等因素後,決議採「住二」分區管制,建蔽率40%、容積率160%,以平衡開發與環境品質。
住宅區建築強度以建蔽率百分之四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六十管制,其使用分區管制依「第二種住宅區」管制外,其餘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