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辦理士林區陽明山山仔后地區第二次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包含將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住19、住20)。決議將「住19」剔除,並劃設「住20」範圍內公私有土地用途,同時對部分機關用地進行修訂。
附帶條件
「住19」自本計畫案剔除;「住20」內公有地劃為機關用地、私有地劃為第一種住宅區;修訂部分機關用地,並增列「區民活動中心」使用項目;其餘依審查結論辦理。
辦理士林區陽明山山仔后地區第二次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包含將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住19、住20)。決議將「住19」剔除,並劃設「住20」範圍內公私有土地用途,同時對部分機關用地進行修訂。
「住19」自本計畫案剔除;「住20」內公有地劃為機關用地、私有地劃為第一種住宅區;修訂部分機關用地,並增列「區民活動中心」使用項目;其餘依審查結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