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基隆河整治,擬變更港墘路部分電力設施用地為抽水站用地,並將已無功能之民權東路抽水站用地變更為垃圾車停車場。
港墘抽水站用地擴大部分修正通過(圖例顏色應訂正);民權東路南側抽水站用地變更為停車場部分,應重新考慮另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