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確保內湖區第七號計畫道路新闢工程安全,因道路穿越山坡地,兩側高差甚大,故計畫將道路兩側約1.1公頃的部分公園用地變更為道路護坡用地,以興建必要的護坡設施。
計畫圖變更圖例應依書圖製作規則規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