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因應台北市社會福利設施嚴重不足,計畫將士林區至善段部分保護區及新安段部分住宅區土地,變更為社教機構用地及道路用地,以籌建「至善社會福利園區」及「永公社會福利園區」。
1. 照案通過。 2. 社教機構用地停車空間,依建築技術規則第五十九條規定,可不加倍計算,並於計畫說明書內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