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辦理捷運麟光站聯合開發土地都市計畫變更。計畫將交通用地增列「第三種住宅區」使用項目,建蔽率為50%、容積率為225%,另供捷運設施使用部分免計入容積。會議決議照案通過。
無附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