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針對捷運木柵站聯合開發案,研訂交通用地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計畫比照「住二」強度並增列多項商業使用於低樓層。決議請捷運局就商業用途對周邊環境影響、樓層限制、出入動線等事項,再與業主溝通協調。
附帶條件
請捷運局就以下事項再與業主溝通協調:1. 增列使用組別對周邊環境品質、市場等之影響是否妥適。 2. 商業使用樓層之限制。 3. 商業使用樓層以上應有獨立之出入口。 4. 將商業使用之樓地板集約至靠車站之大樓配置。
針對捷運木柵站聯合開發案,研訂交通用地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計畫比照「住二」強度並增列多項商業使用於低樓層。決議請捷運局就商業用途對周邊環境影響、樓層限制、出入動線等事項,再與業主溝通協調。
請捷運局就以下事項再與業主溝通協調:1. 增列使用組別對周邊環境品質、市場等之影響是否妥適。 2. 商業使用樓層之限制。 3. 商業使用樓層以上應有獨立之出入口。 4. 將商業使用之樓地板集約至靠車站之大樓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