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通過

變更南港一號公園東側部分機關用地(聯勤集寧廠)為住宅區及計畫道路計畫案。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20/7/22主要計畫變更南港區
臺北市南港區東新庄子段408地號臺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454地號臺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16地號臺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16-1地號臺北市南港區新光段二小段18地號+1
案件摘要

將南港區一處原規劃為聯勤集寧廠但未徵收使用之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區及計畫道路,以配合周邊發展並規劃興建國民住宅。

附帶條件

未來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山稜線為原則,若執行有困難,應於下次會議提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