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將南港區一處原規劃為聯勤集寧廠但未徵收使用之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區及計畫道路,以配合周邊發展並規劃興建國民住宅。
未來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山稜線為原則,若執行有困難,應於下次會議提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