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原計畫將信義區信義路五段附近水溝用地變更為道路用地,後修正為取消原計畫「水溝用地不得加蓋」之規定,以解決交通問題,並附帶試辦單行道改善方案。
附帶決議:依交通局、發展局研擬之單行道改善方案試辦三個月,視成效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