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建置金融資訊災變備援中心,申請將內湖區東湖段部分住宅區變更為機關用地。變更後建蔽率40%,容積率維持原計畫。委員會決議修正通過,並要求未來使用強度不得超過原分區規定。
案名需修正納入地號。未來使用強度不得超過原「住二」、「住三」規定,且建築應維持開放空間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