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回

為本市變更南港一號公園東側部分機關用地(聯勤集寧廠)為住宅區及計畫道路案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16/8/10主要計畫變更南港區
案件摘要

計畫將南港一號公園東側的聯勤集寧廠舊址(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區及計畫道路。因原決議之建築高度限制(不得超過山稜線)執行困難,且未能提出解決方案,故全案退回。

附帶條件

退請發展局參考會議討論內容,研提更佳方案再議。研擬替代方案時應顧及地主權益,並考量時程要求,或可併入南港區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