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打通文山區興隆路一段83巷與萬盛街166巷,因道路高差達17公尺,需變更部分山地住宅區為道路護坡用地。此案旨在改善地區交通,經審議後原則通過,並要求注意水土保持與設計施工。
附帶條件
本案原則通過。惟水土保持計畫應先經市府建設局核可後,始得報請內政部核定。附帶決議:1.計畫道路開闢時應採較先進技術設計。2.護坡型式應兼顧景觀要求。3.養工處、交工處應於道路開闢前,先行規劃此地區之交通計畫。
為打通文山區興隆路一段83巷與萬盛街166巷,因道路高差達17公尺,需變更部分山地住宅區為道路護坡用地。此案旨在改善地區交通,經審議後原則通過,並要求注意水土保持與設計施工。
本案原則通過。惟水土保持計畫應先經市府建設局核可後,始得報請內政部核定。附帶決議:1.計畫道路開闢時應採較先進技術設計。2.護坡型式應兼顧景觀要求。3.養工處、交工處應於道路開闢前,先行規劃此地區之交通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