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南港區聯勤二〇二廠附近地區的整體都市計畫變更,辦理為期二年的禁建,範圍內禁止建物新建、增建、改建及變更地形。
附帶決議:本案周邊地區,請發展局檢討評估,如對本案範圍未來都市計畫案內容有所抵觸時,另案再提出禁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