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本案位於東區忠孝復興站旁,為配合捷運聯合開發及商業發展,擬將正義國宅及周邊未開發空地等整個街廓,由住宅區等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以符合計畫一致性。
聯合開發之建蔽率、容積率維持原計畫;建築物供「商三」使用之樓地板面積比例及樓層受限;為降低交通衝擊,需進行多項都市設計審議(如建築退縮、停車場規劃等);回饋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