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討論「修訂山坡地開發建築要點條文」,主要爭議為坡度超過55%之土地利用限制與公平性問題。會議決議請市府就實際案例進行影響分析,並釐清與水土保持法之競合關係後再議。
附帶條件
請發展局就近年來特別被質疑的本市山坡地開發案例,選擇三~五個案例,研析其高層建築或開發不當等原因。再以本案修正條文,以坡度陡峻部分計入或不計入方式試算,預估其後果、影響;同時也考量如以重劃方式開發,又會有何影響。俟研提案例報告資料到會,再提會討論。另請建設局對修正條文與水土保持法不相容部分,研提書面修正意見,併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