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前美國駐台北領事館(已公告為第三級古蹟)的保存與管理,擬將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660地號土地,面積1,893平方公尺,由第三種商業區及第四種住宅區變更為保存區。
請都市發展局會同古蹟主管單位,對古蹟周邊地區若劃設保存區,其範圍與建築型式或高度等應如何規範,在六個月之內完成「古蹟周邊地區的規範方案」,並送請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