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為配合捷運南港機廠聯合開發計畫,修訂其交通用地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內容。依據核定之開發計畫,擬將建蔽率訂為40%,容積率訂為160%,使用項目比照第三之一種住宅區,以利後續開發。
附帶條件
請捷運局補充以下資料後再提會討論: 一、基地東側山區快速道路的連接方式及相關交通資料。 二、評估大量住宅興建後,對南港國中、玉成國小等周邊教育設施的容納量影響。 三、整理過去聯合開發審查會的討論重點與爭議事項,提供委員會參考。
為配合捷運南港機廠聯合開發計畫,修訂其交通用地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內容。依據核定之開發計畫,擬將建蔽率訂為40%,容積率訂為160%,使用項目比照第三之一種住宅區,以利後續開發。
請捷運局補充以下資料後再提會討論: 一、基地東側山區快速道路的連接方式及相關交通資料。 二、評估大量住宅興建後,對南港國中、玉成國小等周邊教育設施的容納量影響。 三、整理過去聯合開發審查會的討論重點與爭議事項,提供委員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