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修正通過

修訂士林區光華段三小段三七七、三七八、三八六、三八九、三九二等地號機關用地,原計畫說明書規定宜作為里民集會所等公益事業使用,變更為機關用地(士林分局使用)計畫案。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20/7/22細部計畫士林區
臺北市士林區光華段三小段377地號臺北市士林區光華段三小段378地號臺北市士林區光華段三小段386地號臺北市士林區光華段三小段389地號臺北市士林區光華段三小段392地號
案件摘要

為配合警政需求及提升服務品質,計畫將士林區光華段三小段內原規劃作里民集會所之機關用地,變更為供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改建辦公廳舍使用。

附帶條件

計畫說明書中刪除「落實市府十大建設方案」文字,並於變更內容備註增列「不含眷舍」。附帶決議:本案基地建築前應送請本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針對停車、景觀及進出動線進行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