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興建台北巨蛋體育館,計畫將現有市立體育場、社教館及松北分局等用地,整合變更為「台北巨蛋體育館用地」,以利大型體育及展演活動場館之建設。
1. 巨蛋體育館用地建蔽率不得超過65%,容積率不得超過300%。2. 計畫說明書之土地使用面積分配表應增列「巨蛋體育館用地」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