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有效達成有秩序、有計畫的都市更新,市府研訂整體性計畫,作為未來個案都市更新的指導及依據,並研擬以徵收方式解決更新地區內少數不同意戶之阻礙。
由都委會邀集都市發展局、法規會研商,重新釐清本計畫案之法律程序、定位及內容,並請委員於二週內提供書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