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修正通過

變更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三七四—六地號土地機關用地(大安區公所)為機關用地(台北市客家文化會館)計畫案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2020/7/22主要計畫變更大安區
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374-6地號
案件摘要

將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374-6地號機關用地,用途由「大安區公所」變更為「台北市客家文化會館」。委員會決議修正通過,僅修正計畫案名稱後通過。

附帶條件

案名修正為「變更台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三七四—六地號土地機關用地(大安區公所)為機關用地(台北市客家文化會館)計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