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南港區南隆鋼鐵松山廠舊址土地使用變更案。申請人擬將回饋土地之容積移轉至建築基地,並以繳納代金方式辦理。委員會因回饋基準、法令程序、價金計算及交通衝擊評估等問題尚待釐清,決議退回。
請相關單位檢討辦理,包括:(1) 應估算開發後營利作為回饋基準;(2) 釐清程序法令問題;(3) 檢討中央法令適用性;(4) 解決價金計算差異;(5) 補充交通衝擊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