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將萬華區福星段四小段共十筆第四種商業區土地,其中八筆地號(148等地號)變更為公園用地,另二筆地號(176、177地號)變更為機關用地。
本案請陳副主任委員、張委員俊哲及辛委員晚教,再與當地民眾溝通後,提委員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