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
此案涉及北投區新民段土地使用交換,擬將私有的第二種住宅區(180、181地號)變更為公園用地,並將部分公園用地(183地號)變更為第二種住宅區,以解決土地徵收及民眾陳情問題。
附帶條件
請都市發展局、工務局暨所屬公園處就民眾權益、公園進出調整及整體空間等進行細部探討後,提下次會議報告。
此案涉及北投區新民段土地使用交換,擬將私有的第二種住宅區(180、181地號)變更為公園用地,並將部分公園用地(183地號)變更為第二種住宅區,以解決土地徵收及民眾陳情問題。
請都市發展局、工務局暨所屬公園處就民眾權益、公園進出調整及整體空間等進行細部探討後,提下次會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