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捷運新莊線工程,需變更沿線土地為交通用地。部分路段(信義線及新莊線部分)由市府撤回,其餘部分成立專案小組審查。
一、本案中「信義線中正紀念堂站至大安公園站、新莊線古亭站至忠孝東路站南側都市計畫變更」部分,同意市府(捷運局)撤回,迅予檢討。二、其餘部分,由賀陳委員旦、林委員正修、喻委員肇青、張委員俊哲及李委員正宗組成專案小組詳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