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為配合「內湖區新里族段羊稠小段附近地區主要計畫暨細部計畫」的擬訂,對計畫範圍內約40.47公頃土地申請實施禁建,以利都市計畫的順利推動與審議。
市府需於三個月內就專案小組意見具體澄清確定,以利續審;並為爭時效,同意市府於接獲會議紀錄後即可辦理後續報核事宜。